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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廣州市關于印發《2021年度支持專利轉讓許可項目申報指南》
申報期限
2021-12-24截止
申報主體
廣州市轄區內中小微企業
具體扶持方式
一
本項目為后補助項目。對申報單位吸納的專利成果按照每件專利實際支出轉讓、許可費用不超過5%的標準予以扶持。
二
單件專利轉讓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20000元,單件專利許可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10000元,同一申報周期內對同一單位的扶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
如批量專利轉讓、許可合同中未能明確單件專利的具體轉讓、許可費用,按費用總額不超過5%的標準扶持,且平均單件專利轉讓、許可最高扶持金額不超過限額。
具體申報條件
一
申報單位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中小微企業劃分標準。
二
申報單位有受讓或被許可國內高等學校、科研機構、國有(控股)企業專利成果。
三
申報單位吸納的專利成果依規在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了專利權轉讓登記、許可備案登記,專利權權屬變更、許可備案公告日應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
四
申報單位與專利成果轉讓方或許可方不屬于隸屬或關聯關系。
五
申報單位受讓或被許可的專利成果是以實施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