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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廣東省關于印發2022年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資金項目庫專利轉化專項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申報期限
2021-12-10截止
常規申報條件
一
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廣東省內注冊的科研機構、高校、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行業組織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二
申報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1年。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報指南為準。
三
項目申報資料。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相關附件在申請時必須同時提交,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不進入專家評審環節。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四
申報單位不得以同一個項目內容重復申報或多頭申報專項資金。
五
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對申報單位存在虛假申報、騙取專項資金的違法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追回財政資金,5年內停止其申報專項資金資格,并向社會公開其不守信用信息。
具體申報條件
高校院所專利協同轉化運用項目
(一)申報主體:
在粵高校、科研院所及新型研發機構。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必須擁有有效專利,具有成立知識產權運營專門機構的人力資源及政策環境;擁有中小微企業協同式專利轉移轉化服務平臺或共同研發機構的基礎;近三年內有專利轉移轉化成功案例。
2、申報主體應具備遴選“專利運營特派員”的組織經驗和相關人力資源,具有開展中小微企業專利轉化“特派員”精準對接活動的專家隊伍、轉化平臺及相關企業資源。
3、申報主體應具備開展專利分級分類管理的相關經驗和條件,擁有與中小微企業合作項目。
國有企業專利轉化促進項目
(一)申報主體: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知識產權交易運營機構或平臺,可聯合在粵國有企業共同申報。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具有建立專利權有償使用機制的人力資源及政策環境。
2、申報主體應具備開展專利分級分類管理的相關經驗和條件,擁有與中小微企業合作項目。
3、申報主體近三年內有促成專利轉移轉化成功案例。
廣東省中小微企業專利評估公益服務項目
(一)申報主體:廣東省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知識產權評估機構或相關協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必須擁有知識產權評估實踐經驗,具有50個以上專利價值評估案例;具有參與知識產權公益性評估服務經驗。
2、申報主體具有知識產權專業評估人員不少于5人,具有為不少于50家中小微企業提供專利許可、轉讓、作價入股、質押融資、證券化等環節的專利權價值評估的專業能力和基礎。
3、已承擔2021年度廣東省中小微企業專利評估公益服務項目的機構不再重復申報。
廣東省銀行業金融機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項目
(一)申報主體:廣東省內銀行業金融機構。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應在近兩年開展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擁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產品,審批流程完善,擁有持續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放貸額度的計劃及所需資源。
2、申報主體具有針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良客戶群體,具有承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活動的人力資源及組織經驗。
廣東省專利技術轉化重點園區試點項目
(一)申報主體:
廣東省內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或國家知識產權試示范園區。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必須擁有良好的知識產權管理、運用和保護體制機制及相關政策基礎。省級以上知識產權保護運用試點可優先考慮。
2、申報主體擁有開展園區中小微企業專利轉化的實踐經驗和人力資源基礎,擁有知識產權轉化、運用、金融等方面的創新案例及有關經驗。
3、申報主體專利轉化、許可、質押融資等指標在轄內處于領先地位,在知識產權保險、證券化、科創板上市等方面有成功經驗,成功發行至少1支知識產權證券化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