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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第二批入庫儲備工作
申報期限
2022-01-20截止
具體扶持方式
一
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采取事后獎勵方式,支持地市轄區內已建成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項目,以及工業窯爐、水泥窯等設施協同處置固體廢物項目。珠三角地區獎勵額度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的20%,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獎勵額度不超過項目固定資產總投資的30%,且上限不超過2000萬元。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過省級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報,存在獲得我廳經管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逾期未驗收情況的項目單位,不得申報。不得多頭申報和多個獨立法人單位聯合申報。
二
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采取獎勵方式,對獲得“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優越標志企業、“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企業給予一次性直接獎勵。
具體申報條件
支持地市轄區內已建成且完工時間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2年2月15日(含)之間的的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其他條件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2022年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與節能降耗)項目入庫儲備工作的通知》一致。
一
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項目。項目已完工,且完工時間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之間,項目總投資額珠三角地區不低于2000萬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不低于1000萬元,其中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單個項目的固體廢物綜合利用能力應不低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10萬噸/年,或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5萬噸/年,或生活垃圾5萬噸/年,或垃圾焚燒飛灰3萬噸/年。
二
粵港清潔生產伙伴項目。粵港清潔生產伙伴計劃項目,申報主體應是獲得2020年度“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優越標志和“粵港清潔生產伙伴(制造業)”標志的在粵港資企業,已獲得獎勵的企業不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