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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內容
2023年花都區醫療衛生一般科研專項項目
申報期限
2023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項目重點內容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花都區行政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衛生類事業單位,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狀況,具有健全的項目管理、財務管理制度。
(二)項目負責人應是花都區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三)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應對申請項目作實質性審查,簽署意見,并提供相應研究條件,保證項目的正常開展。
(四)作為項目負責人在研和當年申報的區科技計劃項目累計不得超過1項。
支持方向
病毒溯源及傳播途徑、傳播規律研究;癌癥防治基礎前沿研究、防癌篩查新技術研發、抗腫瘤新藥研發、診療技術等全鏈條研究;呼吸疾病、傳染病如慢阻肺、結核病、肝炎、艾滋病等疾病的流行病學、危險因素、發病機理、早期篩查、早期治療、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心理健康、婦幼健康、兒童保健、優生優育、職業病、慢性病、老年病學等相關基礎和應用研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的基礎性、前瞻性、關鍵性技術研究;中醫藥對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康復和保健等研究;衛生管理方面的研究等。
立項方式
項目立項需同時滿足評審得分在總申報項目數的前80%以內,且得分在60分以上的條件
申報限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申報2023年區醫療衛生一般科研專項不予受理:
(一)曾經實施的區級科技計劃項目,有執行情況不好造成不良影響的、有應結未結、暫緩暫停、強制終止和撤銷項目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二)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申報、立項、實施、驗收過程中有弄虛作假、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行為記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