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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需要注冊商標成功才能獲得,但如果已經注冊成立的商標,被發現有違反規定的行為,那么商標局可以依法宣告商標無效,那么什么是注冊商標無效宣告呢,商標無效無效宣告如何判定呢,下面和凱東一起了解一下吧。
無效宣告是指其他人已向商標提出無效宣告,商標局已受理,正在進行無效宣告的審查過程
1.《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或者以欺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注冊的,商標局應當宣布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布注冊商標無效.
2.商標局作出宣布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3.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布注冊商標無效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審查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在期限內提出答辯
1.商標局作出宣布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2.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3.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個月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增加復審期限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4.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商標局宣布商標無效,則表明商標注冊無效。當事人對商標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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