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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過注冊登記并依法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主要科研場所設在本市內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醫院。
2、企業、科研院所只能申報1個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企業、科研院所不再受理申報;高校的二級學院、醫院的專科只能申報1個市工程中心,已建有市工程中心的高校二級學院、醫院專科不再受理申報。
四、申報條件
1、研發費:依托單位為企業的,年度研發經費不少于100萬元且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年度研發經費投入達到1000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依托單位為其他非企業類型的,近三年在該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600萬元。
2、研發人員:依托單位擁有較高水平的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工程技術隊伍,具備培養和吸引優秀人才的條件。市工程中心主任應由依托單位科研負責人擔任。市工程中心可由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構成,其中固定人員比例不低于50%,依托單位的固定在職研發人員數量不少于10人。
3、研發設備:依托單位具備相對集中的工程技術試驗場地和必要的試驗儀器、檢測工具、工藝裝備和軟件等基礎設施,須擁有原值200萬元以上的科研儀器設備。
4、知識產權:依托單位在申報領域具有技術優勢和業務特色,并擁有不少于5件的有效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新藥證書、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自主知識產權成果。
5、管理機制:市工程中心的申報方案應有明確的建設目標、研發計劃、經費投入,運行團隊、儀器設備等,以及健全的運行機制,確保研發機構順利運行。
6、外聘專家:市工程中心應設立技術委員會,由同行業工程技術專家組成,其中依托單位成員不能超過二分之一。
1.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方案。(有參考提綱、建設方案需加蓋公章)。
2.依托單位及共建單位(如有)的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聯合共建協議(如有共建單位需提供,依托單位及共建單位均須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章/簽名)。
4.依托單位主要科研場所設在本市的證明材料,如:不動產權證、租賃合同等。
5.2022-2024年度財務審計報告(需披露研發費和主營業務收入)。
6.市工程中心固定人員證明材料:(1)市工程中心所有固定在職人員清單,佐證材料按清單人員順序排列;(2)市工程中心固定在職研發人員證明材料。包括:2024年10-12月的社保繳納記錄,其中市工程中心主任需提供2024年1月-2024年12月的社保繳納記錄)。(3)市工程中心固定在職研發人員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及其榮譽獎勵等證明材料;(4)市工程中心主任需提供個人履歷及工作經驗簡介。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7.技術委員會證明材料。技術委員會專家清單,并提供(擬)聘用文件(聘書)等佐證材料。
8.科研儀器設備原值證明材料。(1)科研儀器設備清單;(2)購買發票或相關能證明設備價值的材料(如購買合同或專審報告等)。(3)科研儀器設備研發使用記錄;(4)提供科研儀器設備原值較高的圖片3-5張。
9.研發活動證明材料。(1)近三年研究開發項目清單;(2)研究開發活動證明材料:企業自立研發項目、產學研合作項目、政府部門立項項目等提供項目立項合同(報告)或結題驗收報告的項目名稱頁、項目組成員頁和蓋章頁。
10.產學研合作情況證明材料。包括產學研合作項目清單、產學研合作合同(協議)、產學研合作相關正式文件、合作產生的與費用相關的發票(收據)或銀行轉賬憑證,其他產學研合作相關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須加蓋公章。
11.獲得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1)全部自主知識產權清單;(2)專利證書、軟著登記證書、新藥證書、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證書以及論文等知識產權證明材料。(3)提供至少5件自主知識產權的繳費憑證,如專利年費的繳納證明。
12.成果轉化證明材料:近三年成果轉化清單,成果來源可從知識產權、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銷售合同以及銷售發票等方面提供材料,并加蓋公章。
13.信用中國或信用廣東網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14.申報承諾書(模板,必須有市工程中心主任簽字、依托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簽名、加蓋依托單位單位公章)。
15.科研管理機制及運行機制證明材料:(1)科研管理機制及運行機制制度清單;(2)相關制度文件等證明材料。文件加蓋單位公章。
16.申報單位認為其他有必要上傳的佐證材料,如獲得相關政府部門支持的獎項、獲批其他科研機構或資質的證明材料,行業或產業中能體現到影響力或貢獻值的材料等。
需要了解更多申報資訊,可以聯系凱東張工:189-2243-6484(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