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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廣東省科學技術廳發布2025年度廣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申報通知,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5日17:00,各推薦單位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7日17:00。以下是申報的關鍵信息:
一、建設要求
工程中心建設需圍繞產業發展需求,突破制約產業發展的關鍵共性技術,加強產學研合作,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養產業技術人才,提供成熟配套的技術、工藝、裝備和產品,將技術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和科技創新強省建設提供支撐。
二、申報對象
申報單位:廣東省內注冊登記且主要科研場所設在廣東省內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醫院等法人單位。
申報數量:企業、科研院所、醫院只能申報 1 個工程中心,已建有工程中心的單位原則上不再受理申報。高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專業類可申報 1 個。
三、申報條件
(一)單位規模
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 5000 萬元,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 3%(研發經費超過 3000 萬元的,不受該比例限制)。
高校、科研機構、醫院:近三年在申報領域的研發經費總額不少于 3000 萬元,且上一年度研發經費不低于 1000 萬元。
(二)科研條件
具有較好科研基礎條件,具備工程化研發、設計和試驗綜合能力,有必要場地和研發設備(不含生產設備),研發設備原值不低于 300 萬元。
擁有高水平技術帶頭人和結構合理的工程技術隊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職依托單位時間不低于 3 年;珠三角地區申報單位專職科研人員不少于 20 人;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申報單位不低于 10 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含)以上職稱的人員不低于專職科研總人數的 50%。
(三)科研成果
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有較高成果產出和轉化水平,擁有 5 項(含)以上自主知識產權,且近三年獲得的知識產權不少于 3 項。
高校、科研機構、醫院:近三年須牽頭或參與承擔過本領域省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且與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形成的標志性成果不少于 3 項。
(四)體制機制
原則上已建有市(區)級科研平臺,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構、運行管理機制,健全的研發體系和人才激勵、知識產權管理等制度。
(五)對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傾斜支持
深入貫徹 “百千萬工程”,鼓勵該地區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單位在申報領域的實驗設備和研發人員可納入科研條件核算(惠州市的博羅縣、惠東縣、龍門縣,江門市的臺山市、鶴山市、開平市、恩平市,肇慶市的四會市、廣寧縣、懷集縣、封開縣、德慶縣按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申報條件申報)。
(六)其他條件
- 申報單位未因違法失信行為被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且近三年未發生重大環保、安全等責任事故,未出現學術誠信問題。
- 工程中心主任近三年未有科研失信行為記錄、未受過刑事處罰。
需要啟動申報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企業,可聯系凱東張工:189-2243-6484(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