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補貼熱線
189-2243-6484
項目內容
2021年度廣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基地認定和考核工作
申報期限
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24日
組織方式
申報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報,通過廣州市科技業務管理陽光政務平臺填報申請書并提交有關申報材料,經項目組織單位推薦、專家評審、行政審核等程序后,符合條件的認定或再次認定為廣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基地。
申報對象和要求
申報對象
1、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擬新申請市科普基地認定的單位;
2、2021年度到期應參加考核的基地、2020年度考核結果為限期整改的基地
申報要求
申請新認定的單位需仔細閱讀廣州市科學技術普及基地認定申報條件和程序;參加考核的基地除應符合《管理辦法》第五、六、七、八條規定外,還需滿足《管理辦法》第四章運行管理規定。
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注冊
申報單位應進入陽光政務平臺按要求完成單位用戶注冊,獲取單位用戶名及密碼;已有單位用戶賬號的,不需另行注冊。
單位和申報人信息維護
單位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完善錄入單位信息基本情況,根據需要可創建申報人賬號、密碼,申報人的用戶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并完善個人信息。
項目申報
申報人登錄陽光政務平臺,在填寫申報書的“新增項目申請”內,選擇“行政確認類-科學技術普及基地認定及管理-科學技術普及基地認定或考核”專題類別,在線填寫申報材料后,提交至申報單位審核。
審核推薦
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通過后提交至對應的項目組織單位。項目組織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推薦。申報單位如需修改申報信息可與組織單位聯系,經組織單位網上推薦的項目不再退回修改。
精簡申報程序
申報單位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后續評審環節提供原件備查。